根据官网APP的香港修订行控新制最新消息,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于6月17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提出《2026年银行业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的计划二读。此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香港银行业的银行业法监管基础,确保与时俱进。规建管修订建议分为六个主要部分:简化银行三级制为二级制、立监建立银行控权公司的香港修订行控新制正式监管规则、改善执法条文、计划招聘具备相关技能的银行业法人士、技术性修订,规建管以及其他相关银行法例的立监修订。
陈浩濂指出,香港修订行控新制该条例的计划主要目标是确保在不断演变的银行业环境下,香港的银行业法相关法律持续适用并支持未来发展。香港银行业基础坚实,规建管表现优异。立监在最新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中,香港名列全球第三、亚太第一,其中在银行业方面更是位居全球首位。2025年全年,香港银行体系的存款总额增长了11.8%,总体存款高达19.4万亿港元。去年本地零售银行的税前经营溢利增加了7.3%,充分显示出银行业的稳健盈利能力和强劲韧性。
《条例草案》的修订建议包括:
(一)简化银行三级制为二级制
香港现行银行三级制(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实施已超过40年。目前仅剩11间接受存款公司,其资产和存款占银行体系不足0.1%。因此,建议将其并入有限制牌照银行,简化监管框架,并提供五年的过渡期。
(二)建立银行控权公司的监管制度
现行《银行业条例》未能直接对银行控权公司施加监管,建议新增条文,赋予金融管理专员权力要求控权人在香港成立直接控权公司,并设定监管要求,以提升监管的明确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执法条文
现行《银行业条例》未赋予金融管理专员诸如谴责、罚款和禁止不合适管理人员的权力。建议参照其他金融中心和香港相关法例,赋予中等程度的执法权。
(四)聘用具相关技能的人士
随着金融科技发展,金融管理局可能需外聘相关领域专家以支持监管功能,同时也要求认可机构委任具相关技能的人士提交报告。
(五)技术修订
提出对《银行业条例》及附属法例进行技术性修订,以使规管要求更明确、有效,并符合最新法律草拟惯例。
(六)其他银行业相关法例的修订
建议趁此机会对《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和《香港银行公会条例》进行修订。
香港金管局在2023至2025年间对法例修订建议进行了多轮公众和行业咨询,并结合行业反馈进行了修订。目前的建议已获得广泛支持。陈浩濂表示,这些修订将确保监管框架的稳健,促进银行的发展,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并请求议员支持并尽早通过《条例草案》。